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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09-01 16:34:24 文章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网 浏览次数: 2959

各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社会科学普及事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社科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社科联    

                  2022年8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社会科学普及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为主题和主要内容,广泛深入宣传普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社会文明,宣传红色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促进提升全社会社会科学素养和道德文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工作导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着力宣传普及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着力推动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3.坚持守正创新。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提升社会科学普及的知识性、实效性,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推出优质的社会科学普及产品,持续扩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4.坚持统筹协调。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性事业,要加强顶层设计,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科学普及政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动员和组织各级社科联和社科类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用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类基层讲堂,推动形成社会科学普及的合力。

(三)工作目标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推动党的创新理论的大众化、分众化传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促进各族人民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和“三个意识”;推动学术成果的通俗化、大众化表达,增强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供给;推动讲好中国故事、内蒙古故事,促进干部群众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提高社会科学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水平,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深入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重点,宣传阐释“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内蒙古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宣传阐释新时代内蒙古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担当,推动凝聚起各族人民奋进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开展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宣传,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推出大众化、分众化、通俗化普及读物、作品和理论宣讲阐释成果。

(二)大力开展社会科学普及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有关举办社会科学普及集中活动的要求,每年以季度为单元,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重大主题集中活动。集中活动一季一主题,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着力把社会科学普及集中活动打造成大型文化活动品牌。同时,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思想文化建设工作部署,采取多种方式,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践,组织开展常态化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农村牧区、企业、网络,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普及社会科学知识,解答公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知识增进幸福、以文化成就美好生活。

(三)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与管理。依托教育、科技、历史文化场所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基层延伸。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建设,由各级社科联建设、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自查评估,每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四)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展示平台建设。突出社会科学普及的公共文化服务性质,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设立、设置普及社会科学知识的设施和内容。抓好社会科学普及与媒体宣传有机结合,统筹线上线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互联动,刊载、播放社会科学普及作品、节目及公益性广告,加强正面宣传,壮大社会科学普及主渠道阵地。用好新媒体大众传播平台,创新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适应新媒体、网络宣传发展趋势。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大讲堂建设。推动全区社会科学普及讲座、巡回讲坛、讲堂和网络课堂资源共享,建立常态化的社会科学普及大讲堂,着力打造自治区和盟市线上线下社会科学普及品牌讲堂。经常性组织开展创新理论、党史党建、法律法规、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宣讲,形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讲授互动、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科学普及阵地。

(六)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引导全社会广泛支持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充分调动社会科学工作者参与社会科学普及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社会科学普及人才,健全完善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队伍。提升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水平,落实志愿者嘉许奖励措施,推动涌现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品牌专家,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形成以志愿者为主的普及力量。

三、切实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自治区社科联不断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社会科学普及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重大主题集中活动顶层设计,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向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转型升级。

(二)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性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组织、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各级社科联和负责社科工作的机构,落实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社会科学相关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安排,制定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和各部门社会科学普及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集中活动和常态化普及工作。 

全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按照本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以往与本实施意见不符的相关内容,按照本实施意见执行。